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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无效

时间:2024-11-09作者:谭永兵分类:合同经验分享

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能无效:

一、主体不适格

1. 无权代理签订:如果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是由无权代理人签订的,且未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那么该变更或补充协议无效。例如,某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擅自与合同另一方协商并签订了合同变更协议,公司事后不认可该变更协议,那么此变更协议无效。

2. 代表主体不合法:如果代表一方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的主体不具有合法的代表资格,比如未经合法选举产生的代表人、已被撤销代表权的代表人等,那么协议可能无效。例如,在公司内部治理出现问题时,一位被董事会暂停代表权的高管与他人签订了合同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很可能被认定无效。

二、意思表示不真实

1. 欺诈、胁迫:如果一方在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时,受到了另一方的欺诈或胁迫,使得其意思表示不真实,那么该变更或补充协议可被认定无效。例如,一方以虚假的信息诱使另一方同意合同变更,或者以威胁手段迫使另一方签订补充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受欺诈或胁迫方可以主张协议无效。

2. 重大误解:如果双方或一方在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即对协议的重要内容产生了错误认识,并且这种误解足以影响到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该变更或补充协议可能被撤销而无效。例如,双方在协商变更合同价格时,由于对市场行情的错误判断,将价格确定在一个明显不合理的水平,一方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主张变更协议无效。

三、内容不合法

1. 违反法律法规:如果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协议无效。例如,合同变更将原本合法的经营范围扩大到了法律禁止的领域,或者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交易方式违反了税收法规等,这些情况下协议无效。

2. 损害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如果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的内容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该协议无效。例如,双方为了逃避债务而签订的虚假合同变更协议,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这种变更协议会被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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