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中明确交付方式的风险承担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确定交付方式的具体描述
1. 详细说明交付的方式,例如是由卖方负责送货上门、买方自提,还是通过第三方物流运输等。例如,“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具体时间]内,将货物通过[指定的物流公司名称]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
2. 对于不同的交付方式,明确相关的操作流程和责任划分。比如在送货上门的情况下,说明卖方负责将货物妥善包装并运输至买方地址,直至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接收人;在买方自提的情况下,规定买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自货物离开卖方仓库后风险转移至买方。
二、明确风险转移的时间节点
1. 根据交付方式确定合理的风险转移时间。常见的风险转移时间节点有货物交付时、货物特定化时、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时等。例如,“货物在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接收人并经其签收确认后,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2. 如果采用国际货物买卖常用的贸易术语,如 FOB、CIF 等,应按照相应术语的规定明确风险转移的时间和地点。例如,在 FOB 术语下,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风险转移给买方。
三、规定风险承担的具体内容
1. 明确在风险转移之前,卖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这可能包括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损坏、灭失、被盗等风险,以及因卖方原因导致的交付延迟所产生的风险。例如,“在货物交付给买方之前,如因卖方包装不当、运输过程中的疏忽等原因导致货物损坏或灭失,卖方应负责更换或赔偿损失”。
2. 说明风险转移后买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例如,“货物交付给买方后,买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货物,如因买方保管不善导致货物损坏或灭失,买方应自行承担损失”。
3. 对于可能出现的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的风险,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分担。例如,“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货物无法按时交付或损坏,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解决,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