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担保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X] 个月止。在担保期限内,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质押物(如有):乙方以 [质押物名称,如持有的 [某公司名称] 股权,股权比例为 [X]%,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 [X] 元整] 作为借款的质押担保。质押登记: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 [X] 个工作日内,共同到相关部门办理质押物登记手续,质押登记费用由 [费用承担方,如乙方] 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处分质押物。质权实现: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物,并就处置所得优先受偿。处置质押物所得不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处置质押物所得超过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超过部分应退还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