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进场对土建单位成品保护协议
2024-11-20
鉴于甲方已完成土建工程,乙方即将进场进行装修作业,为确保土建单位成品在装修过程中不受损坏,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装修进场对土建单位成品保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护范围及内容1. 建筑结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重墙、柱、梁、楼板等结构构件,确保其外观、强度和稳定性不受破坏。2. 外立面:建筑的外墙、门窗、幕墙等外观部分,不得造成划伤、污染、变形等损害。3. 室内设施:已安装的水电线路、管道、插座、开关、配电箱、消火栓等设施应保持完好,正常使用功能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