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委托方医院在日常运营中需要专业的消毒服务以保障医疗环境安全及医疗设备、物品的卫生质量,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方特授权受托方进行医院特定范围内的消毒工作,具体授权内容如下:一、授权消毒范围1. 医疗区域消毒:包括但不限于医院门诊大厅、各科室诊疗室、病房、手术室、重症监护室(ICU)、消毒供应中心、检验科、病理科、影像科等医疗场所内的空气消毒、物体表面消毒、地面消毒等。2. 医疗设备及器械消毒:对各类手术器械、检查仪器(如胃镜、肠镜、B 超探头等)、治疗设备(如呼吸机、输液泵、理疗仪等)以及其他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规范消毒处理,确保其符合医疗消毒标准,保障患者使用安全。